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现将两台集装箱正面吊,面向武汉市场推广。捷龙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,以服务为宗旨,牢牢抓住“捷龙快车”金字招牌,为武汉有意向承租车辆的客户提供租赁服务,欢迎您致电询价租车,具体租车要求如下:
一、招租车辆概况:
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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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型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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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(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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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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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置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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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装箱规格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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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车重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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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堆高层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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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装箱正面起重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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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牌SRSC45H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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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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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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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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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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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000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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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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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租底价:5.6万元/月/2台(承租单位按标包整体承租,不得分包)。
三、租赁期限:起租期为3年,具体起止日期在《车辆租赁合同》中约定。四、承租人资格要求:
1.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.意向承租人近三年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;
3.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,无违规经营,与招租人无任何经济纠纷。
五、租车条件:
1.承租人需缴纳押金,按照每台车50000元缴纳,合同到期后退还;
2.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产生的运输时的运费、油费、维修、保养等车辆相关的使用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,如有拖欠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
3.为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,并签订《安全风险防控责任书》。
4.承租方须配备持相应车辆有效操作证的合格司机。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,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。
5.租赁期满,承租方须将租赁物原物完好交还至租赁方指定地点,且确保设备无损毁、丢失、灭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发生。
6.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车辆状况,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,一经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视为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,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。招租人在此期间仅提供相关手续,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。
7.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同意,不得对外转租,如发现转租行为,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,并没收保证金。
六、租赁付款方式:先付款后提车,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。
七、招租信息发布有效时间:长期
八、招租人信息及联系方式:
招 租 人:湖北捷龙交通运业有限公司
地 点:江汉区常青街道发展大道178号湖北捷龙大厦27楼
联系电话:027-85535156
手机号:18108611280
联 系 人:朱先生
纪检监察室电话:027-83950796